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暂行办法
L1aN"KGMF (国无协[2013]1 号)
()P?f ed 为做好业余无线电台管理配套服务工作,根据工业和信
fXL$CgXG\x 息化部《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》(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2
2sf/^XC1 号)的有关规定并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(工信部无
M>'-P [2013]43 号),制订各类别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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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法如下:
!ZB|GLpo6 一、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的验证考核通过闭卷考
9}": }! 试等形式进行。验证合格证明为《中国无线电协会业余电台
AJq'~fC;I 操作证书》(下简称《操作证书》),由中国无线电协会统一
8rw;Yo<k 印制和编号。
3J@#V ' 二、申请人初次申请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考核,
Ot(EDa9}IJ 须首先参加A 类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考试;取得A 类
_tYt<oB~% 《操作证书》六个月后可以申请参加B 类操作技术能力考试;
=n$,Vv4A 取得B 类《操作证书》并且设置B 类业余无线电台二年后,
##FN0|e& 可以申请参加C 类操作技术能力考试。
y/Nvts2!C 三、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考试(以下简称考试)
9WHkw@<R+ 的试题由中国无线电协会的专用计算机程序从《业余无线电
<FGM/e4 台操作技术能力考试题库》中随机提取。
eyy&JjVs 四、受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委托的业
*X,vu2(I-= 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考试机构(以下简称考试机
9}5Q5OZ 构),以及按各地相应退出机制取消委托资格的考试机构,
rYc?y 在中国无线电协会业余无线电工作委员会网站
/LJ?JwAvg5 (
www.crac.org.cn)上予以公告。
w8>p[F5`O 五、考试机构应当事先公布年度考试计划以及参加考试
.'SM|r$ 报名时间、方式(报名地点或电子邮箱)、须提交的材料、
~C[R%%Gu 费用及考试地点、方式等相关信息。
`33+OW 六、考试机构可以根据考场具体条件,选择计算机机考
siOeR@>X 或纸面试卷中的一种作为考试方式。
3"q%-M|+Q 七、申请人可以自行选择报考地点。
bu\,2t}B 八、考试机构需为每场考试指定考试负责人,考试负责
zQ7SiRt7* 人负责考试验证工作的正常开展和考试的公正性。
KJSN)yn\ 九、中国无线电协会业余无线电工作委员会负责业余无
pcL02W|J 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考试验证工作的技术指导。
G!%1<SLi. 中国无线电协会
I'J=I{p* 二○一三年三月一日